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4-01-11 17:55 来源 :  沂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 

时值岁末年初,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浓厚氛围,推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县国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郭立生、山东鲁创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贾成龙、县国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宋以恒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在鲁中高科公司股权划转工作中,郭立生、贾成龙、宋以恒不正确履职、工作懈怠,致使相关股权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空挡,存在资产流失风险。2023年9月,郭立生、贾成龙、宋以恒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02、县自然资源局鲁村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张振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3年3月,张振虎在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图斑督促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中,在未达到整改标准的情况下,将图斑验收通过并拍照上传系统销号,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张振虎受到警告处分。

0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王凯违规借机旅游问题。2019年至2023年,王凯在带队参加年度中国妇幼健康发展大会期间,带领本单位参会人员借机在会议举办地点或附近城市旅游景点游玩,并报销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2023年12月,王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历山街道涝坡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委员吴中华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22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吴中华两次收受市场经营者给予的海鲜。2021年至2023年5月,吴中华利用管理涝坡河农贸市场的职务便利,在商铺位置调整方面为市场经营商户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市场经营者给予的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2023年12月,吴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工作作风漂浮,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群众利益;有的追求物质享受,贪图安逸,违规接受宴请,借公务之机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反映出当前正风肃纪反腐的雷霆之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一些作风顽瘴痼疾仍反复发作、尚未根治。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定决心。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对标对表、反躬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过好“年关”,守好“廉关”。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实下去,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公车私用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露头就打,对加重基层负担、任性用权、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靶向纠治,切实维护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