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3-09-21 16:02 来源 :  沂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进一步推动节日期间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张家坡分中心原主任任道标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8月至2023年5月,任道标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养殖企业负责人宴请。2022年,任道标借中秋、春节节日之机,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养殖企业负责人赠送的消费卡,价值共计2000元。2023年6月,任道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齐玉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中秋节,2020年春节期间,齐玉山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白酒、过节礼金,价值共计4000余元。齐玉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1月,齐玉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山东鲁科物流有限公司(国有全资公司)总经理鹿梅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鹿梅安任山东汇财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套取资金购买总金额3.2万元购物卡。其中3.1万元作为2020年中秋节、2021年春节节礼送给公司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1000元购买香烟、白酒用于公司接待。2023年3月,鹿梅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问题,涉及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送礼品、违规公务接待等多种情形,都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三令五申、坚决禁止而又易发多发的违纪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高压态势之下仍不收敛、不知止。纠治“四风”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树牢廉洁自律高线,崇洁尚廉、防微杜渐。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快查快结,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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