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采取“省市县联动、市级统筹、市县组队、常专结合、提级巡察”方式,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科技局等7个县直部门单位、9个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政府办公室等8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开展提级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巡察单位 (一)县直部门单位 常规巡察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专项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 配合市委巡察组提级巡察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二)行政村 常规巡察单位:中庄镇河东泉村、孝村、杓峪村,东里镇东村、东长旺村、西桃花坪村,张家坡镇后峪村、巨石崖村,石桥镇石桥村 02巡察时间
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巡察时间2个月。 03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委(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加快构建黄河安澜屏障、贯彻“四水四定”推进资源集约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涉及黄河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04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信访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2日。 沂源县委巡察办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