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治六步走 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 :  2022-04-09 09:41 来源 :  沂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 

沂源县纪委监委把做细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有机融合“一案三跟进”和警示教育,整合形成了以案促治“六步走”工作“组合拳”,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充分彰显,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更加鲜明。

一、“一案双处”敲山震虎。通过办案部门申报或者领导指定的形式,确定适合开展“以案促治”的典型案件(县管干部重处分案件为必选案件)。办案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查清违纪人员的问题,也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提出对相关领导党风廉建设责任履行不力的处理意见。对相关领导的处理意见可以根据主案情况,从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党纪处分等方式选择。比如,去年,在查处某企业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中,追究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责任3人,追究相关监管责任5人,收到了良好警示和震慑效果。

二、纪检监察建议堵漏促改。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案件查结移送审理期间,办案部门根据案件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发现问题,梳理案发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度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形成《纪检监察建议书》,对相关领导党风廉建设责任履行不力的处理意见一并写入《纪检监察建议书》,按审批制发流程图报审、签批后,交相关派驻组。由相关派驻组督查进度和成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实行督办评估机制,统筹运用跟踪督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去年以来,累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1份,督促被建议党组织(单位)和被建议人制定整改措施78条,完成整改事项64项。今年结合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督促65个部门单位排查重点岗位195个,制定防控措施580余条。

三、专题会议深剖细查。县纪委相关派驻组在拿到办案部门提供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审理部门提供的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及时组织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对违纪人员处分情况、对该单位作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党委(党组)有关责任领导作检讨或自我批评,所有班子成员对照自查,作表态发言,根据《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会后形成整改方案,报相关派驻组,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

四、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结束后,接续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宣读违纪人员处分决定,并集中进行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告知全体党员干部有同类或相似问题的,一个月内向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明、主动投案、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将受到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自身没有问题的,也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去年以来,重点在政法、教育、住建等领域组织开展了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大会,今年结合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重点在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比如,围绕家庭助廉,联合县妇联开展家风家训征集、编排情景教育剧等“六个一”活动;联合交警等部门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等。

五、总结梳理推动系统整治。案发单位组织警示教育整改一个月后,相关派驻组调度了解该单位党员干部主动说明问题情况、《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与之前办案部门充分沟通,提出处理意见,报委领导同意后实施,对主动交代、主动说明的人员尽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对主动上交的款物予以接收。比如,去年我们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县纪委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联合约谈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同时采取有针对性地调账、函询等形式,推动公安干警主动纠察了公款旅游、私设账外账、违规办案等问题,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主动投案34人。

六、“回头查”形成闭环管控。案发部门警示教育整改月实施半年后,对警示教育整改月期间主动说明、主动交代的问题确实严重、需要立案处分的,及时立案处理作出结论,提出处分意见时充分考虑其自觉主动的态度,尽量从轻或减轻。警示教育整改月期间未主动说明问题的,如果再发现线索并被查实,从严从重处分,并面向社会公开通报曝光,同时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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