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沂源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委决定于2022年3月上旬至4月底,开展十六届沂源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鲁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沂源县自来水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辖单位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1.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关注国有企业在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方面的问题。
3.关注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巡察组分工及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山东鲁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13573315279
电子邮箱:yyxwxcz01@zb.shandong.cn
县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13792154157
电子邮箱:yyxwxcz02@zb.shandong.cn
县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山东省沂源县自来水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15244157532
电子邮箱:yyxwxcz03@zb.shandong.cn
巡察举报二维码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由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