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纪委监委公开征集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 :  2022-12-14 16:07 浏览次数 : 

为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极优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份,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了“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7月份又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优化营商环境——“问诊开方”大走访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为企业送一份“亲清包”,包括《案例通报》《致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白纸》等,全力护航企业发展。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只表态不行动、只喊口号不抓落实,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时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在解决企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工作中责任分工不明、措施办法不多、推动落实不够等问题。

(三)在政务服务和其他服务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中“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政务服务不够高效,审批流程不优、服务标准不高、办事程序不公开、收费标准不明晰,造成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耗时长”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为企业开“空头支票”,不履行不兑现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义务,违约毁约或变相增设兑现条件,随意变更规划编制、行政决定等问题。

(六)在监管执法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七)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权超越边界,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八)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为不法分子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九)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0533-3241407

(二)网上举报

沂源纪检监察网:yiyuanjw.gov.cn

“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举报专区

(三)来访举报

来访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号沂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四)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1号沂源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邮政编码:256100

三、注意事项

(一)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注明联系方式,举报人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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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及扫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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